【國家衛健委通知】新版口腔診所基本標準!
日期:2020-03-25 關注:
今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文件《關于印發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為促進診所健康發展,今年內要調整診所基本標準。
就在11月8日國家衛健委就頒布了,診所改革試點地區診所基本標準(2019年修訂版)的通知。
具體通知如下:
一、口腔綜合治療臺:
1、口腔醫師需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相關工作。取得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后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從事口腔診療工作滿5年,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2、設5臺以上口腔綜合治療臺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執業醫師。2、至少有1名注冊護士,每增加3臺口腔綜合治療臺,至少增加1名注冊護士。(一)診所的使用面積和建筑布局應當滿足日常診療工作需要,符合醫院感染防控管理要求。(二)診室中每口腔綜合治療臺凈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一)基本設備:光固化燈、超聲潔治器、空氣凈化設備、高壓滅菌設備等。(二)急救設備:氧氣瓶(袋)、開口器、牙墊、口腔通氣道、人工呼吸器等。(三)每口腔綜合治療臺單元設備:口腔綜合治療臺(附手術燈1個、痰盂1個、器械盤1個)1臺;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裝置2套;吸唾裝置2套;三用噴槍2支等;,診療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其中,臨床檢驗、醫學影像與其他醫療機構簽訂相關服務協議,由其他機構提供服務的,可不配備相關設備。 五、具有國家統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制定診所人員崗位職責。六、建立信息系統,并按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及標準要求,與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總的來看,口腔診所新標準的提出也進一步拔高了醫師開診所的門檻,而未來,醫師素質和能力水平將是未來診所乃至所有醫療機構最有力的競爭因素,村醫想辦診所,加強業務能力是關鍵。